2008年4月23日 星期三

我對設計團隊的期許(二)

續 我的苦水

9.設計就是吹毛求疵的過程

每一個設計的過程,需要聯想到的,考慮到的事情,都是一段長時間的投入與培養以及對於這項專業的一種執著與熱情,想當然誰都認為自己很會想,每個人也覺得自己很有創意,但問題是,創意百百種,為什麼這種創意在這種場合可行?為什麼不可行?每個判斷的基準都牽涉很複雜的考慮,決不是一個"爽"字就可以解決。看別人想出來都很簡單,但是想的過程是痛苦的,如果你沒有將這個過程徹底的經歷過好幾遍,看著出自自己手裡令人臉紅想挖洞鑽的作品而悔恨不已,那請別說,"我覺得這種小地方根本沒差"。簡單的說,如果你認為你也可以,請把你的設計具體實踐,不要只出"創意",否則,是創意還是垃圾,公說公有理,難道要ㄅㄨㄚˇ杯嗎?如果你的夥伴覺得這個設計不好,但你覺得很好,那可不可以微薄的要求您高抬貴手,不要把自己的孩子丟給你的夥伴,對自己作品的尊重也代表你對這個職業的尊重,不是嗎?

你也認為你很有創意,很好,證明給大家看!

10.設計不是見人見智

其實嚴格說起來,哪一件事情不是見仁見智?但前提是,在一個客觀的標準之上,不是嗎?比方說,在同樣是史學家,同樣根據證據來推理的平台上,對於某段歷史的還原,不也是?同樣是醫生同樣遇到癌症病患,判斷是否要開刀還是化療不也是嗎?

但重要的是,如果在一個"專業的"團隊裏頭,這些不同的看法,必須有人做決策,有人得承擔責任。這樣一個人,必須在他的領域裏頭不管是學歷或經歷上,有受到一定程度的認可與肯定,而這些認可與肯定,便是支持他對團隊裏頭任何一樣設計說:「I just don't like it!」的權力,除非他有心想要栽培你,想要傾囊相授,他才會一一的告訴你每一個細節他之所以不喜歡的理由。相反的,如果一個團隊的分工是平行的,每個領域的人各司其職,那麼任何一個人都沒有權力跟其他成員以草草一句:「I just don't like it!」來打發別人的設計,每個人都有義務把每一個細節之所以認同或不認同的原因具體的說出,去說服對方,這也是對別人的尊重。出了社會大家都是混口飯吃,不是出來帶學生的,人家沒有義務幫你上課,更沒有義務幫你擦屁股。當人家肯這樣做的時候,他只不過是盡他對於自己職業的一種道義責任罷了,不需要感謝也不需要任何掌聲,但至少,給他一點最起碼的尊重吧。